疫苗通行證懶人包
疫苗通行證三大階段
疫苗通行證分2類處所:主動查核/被動查核
安心出行更新
安心出行針卡加入方法
豁免疫苗通行證情況
疫苗通行證豁免人士
疫苗通行證表列處所
工作因強制檢疫或圍封強檢影響
擴大接種疫苗安排
疫苗通行證|「安心出行」停用 取消黃碼 包括入境人士(13/12更新)
行政長官李家超開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宣布由明天(12月14日)起:
- 市民毋須掃「安心出行」、
- 「黃碼」會取消、只剩確診「紅碼」、無確診「藍碼」,包括入境人士。
然而部分指定處所會保留疫苗通行證要求,例如食肆、餐廳。醫衞局局長盧寵茂下午將舉行記者會,交代最新安排。
疫苗通行證|將「親子針卡」加至「安心出行」(9月27日更新)
「安心出行」推出更新同行人士疫苗通行證,最多儲存8名同行者,方便進入指定處所,可為以下人士加入「安心出行」:
同行人士疫苗通行證 |
用戶只能加入以下3類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同行人士的「疫苗通行證」: |
(1)65歲或以上和15歲或以下的人士 |
(2)殘疾人士 |
(3)其他就此事宜獲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認可的人士 |
疫苗通行證|5至11歲兒童及12歲或以上人士安排(9月8日更新)
政府公布將疫苗通行證適用年齡下限降至5歲,安排由9月30日起分兩階段推行:
5至11歲兒童安排 | 12歲或以上人士安排 | |
由9月30日起 |
|
|
由11月30日起 | 須已接種第兩劑疫苗 | 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 |
未有手提電話兒童可出示紙本紀錄或相片
考慮到兒童或未必擁有智能手提電話,兒童或其家人可出示印有二維碼的紙本紀錄或儲存於手提電話的相片展示二維碼,作「疫苗通行證」之用。
家長亦可在「醫健通」應用程式內添加子女為「我的家庭成員」,能同時查閱及出示自身及子女的「疫苗通行證」。
疫苗通行證|疫苗接種分階段實施 6.13入醫管局需已打三針
為進一步鼓勵市民盡快接種疫苗,政府於3月20日宣布調整「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其中包括將「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的實施日期由六月底提前至五月底,而由6月13日起「疫苗通行證」適用於入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署及醫院管理 A1 局(醫管局)轄下處所。
「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實施(6月13日更新:醫管局專科門診包括在內)
- 「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在5月31日起施行,所有「疫苗通行證」適用的一般人士均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除個別特殊群組外)。
- 6月13日起,進入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署及醫院管理 A1 局(醫管局)轄下處所,包括專科門診,病人和同行照顧者必需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即打齊三劑疫苗或是第二針與第三針距離未滿6個月。
- 如未能出示針卡,須在到訪前48小時進行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核酸檢測,並在到訪指定醫療處所時出示陰性結果證明取代「疫苗通行證」;並不能以快速抗原測試的陰性結果代替。
- 如進入指定醫療處所是為了領取快速抗原測試套裝、 接受新冠病毒病檢測或接種新冠疫苗,或是與預防及控制新冠病毒病相關的服務,則可獲豁免「疫苗通行證」要求。
疫苗通行證|醫管局轄下醫療處所
醫管局專科門診診所 |
學生健康服務中心及健康評估中心 |
婦女健康中心 |
口腔健康教育事務科資源中心 |
旅遊健康中心 |
紅絲帶中心 |
健康促進處地區中心 |
美沙酮診所 |
公務員診所 |
政府牙科診所及牙齒矯正科診所 |
公務員綜合健康中心 |
地區康健中心 |
地區康健站 |
疫苗通行證|緊急或急切服務醫療處所獲豁免
為確保緊急或急切的醫療服務不受影響,「疫苗通行證」安排不適用於提供緊急或急切服務及診治偶發疾病的醫療處所,包括以下:
急症室 |
醫管局普通科門診診所 |
醫管局轄下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 |
衞生署母嬰健康院 |
長者健康中心 |
學童牙科診所 |
遺傳輔導診所 |
遺傳篩選診所 |
胸肺科診所及 X 光中心 |
社會衞生科診所 |
愛滋病輔導及測試服務 |
綜合治療中心 |
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 |
疫苗通行證|提供必需服務的醫管局醫療處所獲豁免
此外,政府宣布部分為服務使用者提供必需服務的醫管局醫療處所,已實施服務使用者同日快速抗原測試安排,故進入此類醫療處所不需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包括以下:
洗腎中心 |
日間化療中心 |
老人科日間醫院 |
疫苗通行證|疫苗通行證表列處所
受第599F章規管的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以下地點均須使用安心出行符合疫苗通行證方可進入:
599F表列處所 |
酒店或賓館 |
浴室 |
遊戲機中心 |
健身中心 |
公眾娛樂場所 |
遊樂場所 |
派對房間 |
美容院 |
夜店或夜總會 |
卡拉OK場所 |
麻將天九耍樂場所 |
按摩院 |
體育處所 |
泳池 |
郵輪 |
活動場所 |
宗教場所 |
理髮店或髮型屋 |
商場 |
百貨公司 |
詳細資料:按此
疫苗通行證將分為三大階段進行
為進一步鼓勵市民盡快接種疫苗,政府於3月20日宣布調整「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其中包括將「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的實施日期由六月底提前至五月底、縮短「疫苗通行證」下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及更新了對新冠肺炎康復者接種疫苗要求。
提前實施「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
- 「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會由原定的6月30日起提前至5月31日起施行。
- 屆時所有「疫苗通行證」適用的一般人士均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除個別特殊群組外)。
縮短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
在「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期間(即5月31日起)
- 12歲或以上人士(非康復者)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原來的九個月縮短至六個月。
- 接種第二劑疫苗後未滿六個月的人士,他們的「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他們須於接種第二劑疫苗後六個月內(而非原來的九個月內),接種第三劑疫苗方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實施日期/ 適用人士類別 |
由 2022 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29 日 | 由 2022 年 4 月 30 日至 5 月 30 日 |
2022 年 5 月 31 日或之 後 | |
(A)18 歲或以上人士[附註二] | 第一針 | 第二針 | (i) 第二針,如接種第 二針後未滿 6 個月 (ii) 第三針,如接種第 二針後滿 6 個月 |
|
(B)12 至 17 歲人士[附註三] | 第一針 | (i) 第一針,如接 種第一針後未滿 6 個月 (ii) 第二針,如 接種第一針後滿 6 個月 |
(i) 第二針,如接種第 二針後未滿 6 個月 (ii) 第三針,如接種第 二針後滿 6 個月 |
|
(C1)12 歲或以上[附註三],在康復 後未滿 6 個月的康復者[附註四] | 無需額外接種要求 | |||
(C2)12 歲或以上[附註三],在感染 2019 冠狀病毒病前已接種第二或 第三針疫苗的康復者[附註五] | 無需額外接種要求 | |||
(C3)12 歲或 以上[附註三],在康 復後滿 6 個月 的康復者[附註四] | (i) 在感染 2019 冠狀病毒病前 沒有接種疫苗 的康復者[附註五] | 第一針 | (i) 第一針,如在接種第一針後 6 個月內 (ii) 第二針,如在接種第一針後滿 6 個月 *已接種一針復必泰(BioNTech)疫苗的 12 至 17 歲人士,無需第二針接種要求 |
|
(ii) 在感染 2019 冠狀病毒病前 已接種第一針 疫苗的康復者[附 註五] |
無需額外 接種要求 |
第二針 *已接種一針復必泰(BioNTech)疫苗的 12 至 17 歲人士,無需第二針接種要求 |
疫苗通行證|分2類處所:主動查核/被動查核
當局宣佈2月24日以後將會有全新的社交距離措施於稍後公布,而除了599F場所,部分場所亦會以行政指令實施疫苗通行證,包括學校、政府及公營辦公室、公營醫院、安老院等。疫苗通行證措施暫定生效至年底,會否持續當局表示要視情況而定。
一般人士最終需要完成施打三劑,因為健康因素而不能接種則需要醫生證明。在執行上會分為兩類處所,包括:主動查核、以及被動查核。
主動查核 |
餐飲場所、會址 |
要市民自己主動出示 |
用二維碼流動程式掃描/出示針紙讓對方掃描 |
被動查核 |
商場/街市/百貨公司 |
市民不需要主動展示二維碼 |
非商場員工不用主動展示,但會隨機抽查 |
處所要展示安心出行二維碼,確保市民有掃安心出行 |
針卡方面不管是電子版還是紙本,只要有攜帶接種疫苗的紀錄便可。亦可以在電子應用程式上錄入,包括安心出行、智方便、醫健通等。
回到目錄
–
疫苗通行證|安心出行更新
安心出行為配合疫苗通行證亦有所更新。更新以後可以儲存疫苗接種紀錄、豁免證明書,可以方便市民展示。而處所方面則推出了一款全新的掃描器,安裝後啟動前置掃描,根據應用程式內不同的文件,會發出不同的聲響。如果安心出行中沒有接種紀錄,將會出現紅色,屆時可再出示紙本針卡,讓處所反掃。
數據方面,掃描器只會存儲數據31天,數據全部加密,已經不可辯認。當局表示只會紀錄名及證件號碼,並會遮蓋部分資訊,通過衞生防護中心的一次性密碼才可以上傳。
回到目錄
–
安心出行加入疫苗電子針卡方法
- 打開安心出行手機流動應用程式(App)
- 向右拉去「電子疫苗接種及檢測紀錄」並按進入
- 閱讀免責聲明,如沒有問題就按同意
- 按「電子針卡/轄免振種疫苗證明書」
- 掃描「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紀錄」上的二維碼
- 安心出行app 會顯示一個二維碼及個人資料
請按下圖看加入疫苗電子針卡詳細步驟:
另外,針對在商場內短時間內需要進入不同處所的問題。安心出行的最新版本新增返回功能,讓市民可在當局抽查時出示,可展示曾到過的場所,毋須反覆再次掃描。
回到目錄
–
疫苗通行證|豁免疫苗通行證情況
豁免出示疫苗通行證 |
一定要經商場返家/返工 |
場內要必要的政府服務 |
場內有醫療診所 |
到食肆提取或購買外賣 |
回到目錄
–
疫苗通行證|兩類人士獲豁免豁免證明書標準化
在現行「疫苗氣泡」安排下,個別處所員工必須接種新冠疫苗,如獲醫生證明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疫苗,則必須接受定期檢測。行政長官今日公布,鑑於「疫苗氣泡」將會擴大至涵蓋大部分公眾使用的處所,該措施會正名為「疫苗通行證」,代表只有已接種疫苗才可以通行。計劃中的「疫苗通行證」要求進入個別處所的人士必須接種新冠疫苗,並只在以下兩種例外情況下容許相關人士無須符合疫苗接種要求:(一)因年齡關係而未符合接種疫苗資格;或(二)獲醫生證明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疫苗。
在「疫苗通行證」安排下,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者須持有醫生簽發的「豁免證明書」。為標準化及統一安排,衞生署已制定「豁免證明書」範本供醫生使用。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疫苗的市民可諮詢醫生是否不適合接種疫苗,並相應向醫生申領「豁免證明書」(私家醫生或需收取費用)。豁免證明書的預設有效期為90天,最長為180天,實際有效期由醫生根據臨床情況決定。
疫苗通行證|院舍長者都要打針!
同時為提高院舍長者接種率,政府將擴大為8萬多名入住院舍的安老殘疾院舍長者接種疫苗,若院友願意接種新冠疫苗及經醫生評估適合接種,則會為院友接種。而由某日開始,想入住院舍的人士都必須接種疫苗,希望促進長者有理由打針。
回到目錄
–
康復者接種疫苗的更新
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和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聯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於三月十三日就康復者接種疫苗的安排發表更新的暫擬共識建議。因應專家的建議,政府就「疫苗通行證」對康復者的接種要求作出以下更新(詳情可參閲附件):
- 12歲或以上的康復者,如在感染前已接種第二或第三劑疫苗,或仍在康復後六個月內,「疫苗通行證」下並無額外接種要求。
- 12歲或以上已康復滿六個月,而感染前未曾接種疫苗的康復者,在第一階段期間(即四月二十九日或以前)接種要求不變,即須接種第一劑疫苗才能使用「疫苗通行證」。
- 12歲或以上已康復滿六個月,而感染前亦已接種一劑疫苗的康復者,在第一階段期間(即四月二十九日或以前),「疫苗通行證」下並無額外接種要求。
新增599F規管的表列處所 |
宗教場所 |
髮型屋 |
街市 |
商場 |
百貨公司 |
超市 |
599F規管的表列處所 | |
1 | 遊戲機中心 |
2 | 浴室 |
3 | 健身中心 |
4 | 遊樂場所 |
5 | 公眾娛樂場所 |
6 | 設置(或擬設置)供租用舉行社交聚會的處所(一般稱為派對房間) |
7 | 美容院 |
8 | 會址 |
9 | 通常供人飲酒,以及跳舞或作其他娛樂的、營業至深夜的場所(一般稱為夜店或夜總會) |
10 | 卡拉OK場所 |
599F規管的表列處所 | |
11 | 麻將天九耍樂處所 |
12 | 按摩院 |
13 | 體育處所 |
14 | 泳池 |
15 | 酒店或賓館(《旅館業(豁免)令》 |
16 | 郵輪 |
599F規管的表列處所 | |
17 | 符合以下說明的處所 |
(a) | 不屬 —— |
(i) | 私人處所 |
(ii) | 公眾娛樂場所 |
(b) | 在當其時用作舉行指明活動的處所,而該處所的擁有人、管理人或租客同意如此使用該處所 |
599F規管的表列處所 |
餐飲業務 |
學校 |
政府文康設施如公共圖書館 |
醫管局於1月4日也收緊了未接種疫苗員工檢測安排,除已接種新冠疫苗的員工外,所有醫管局員工需每3日需自費一檢。而各公營機構的工作人員,政府也會呼籲及鼓勵他們接種疫苗,並稱暫時無意推展至私人工作間及商場。
工作因強制檢疫或圍封強檢影響
- 如有僱主因僱員接受強制檢疫或在「圍封強檢」時不能上班而要解僱他,將會構成不合理解僱(unreasonable dismissal)
- 僱員因「圍封強檢」或在竹篙灣接受強制檢疫而不能上班
- 衞生署會提供強制檢疫令或醫務證明,效力如同病假紙
- 如被解僱就不會視為不合理解僱
回到目錄
–
進一步擴大接種新冠疫苗安排
由元旦(2022年1月1日)起政府已進一步擴大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具體措施包括:
- 全港十間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其中九間會延長開放時間,方便市民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
- 為所有已接種兩劑復必泰疫苗滿六個月的合資格人士接種第三劑疫苗;
- 為新冠康復人士接種第二劑疫苗;及
- 為12至17歲青少年接種第二劑復必泰疫苗。
符合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資格的免疫力弱人士包括︰
- 現正接受或過去12 個月內曾接受腫瘤或血癌免疫抑制治療
- 曾接受器官移植或幹細胞移植並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療
- 重度原發性免疫缺陷症或正長期接受透析治療
- 晚期或未接受治療的愛滋病病毒感染
- 正接受免疫抑制藥物或過去 6 個月內曾接受過免疫抑制性化療或放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