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見導盲犬即抗拒:唔得喎!
有網民向Facebook專頁「生仔要考牌系列」投稿,他表示有日在茶樓飲早茶時,坐在近茶樓門口位置。當時有一位視障人士帶著一隻身穿「導盲犬」字樣衣服的狗進入茶樓,茶樓職員見狀隨即詢問:「有冇帶車或者狗袋?」視障人士回答到:「冇。因為佢係導盲犬嚟,受過訓練唔會咬人,唔會騷擾人。」但職員十分堅持:「唔得喎,我哋呢度一係入狗袋,一係用狗車。」
10歲小朋友大聲指正
正當事主想上前斥責茶樓職員時,一旁一位年約10 – 11歲的小朋友大聲指正:「導盲犬可以入餐廳㗎,唔使用寵物車」。茶樓職員面對突如其來的駁斥十分尷尬,並猶豫地指需要詢問經理。及後經理出面處理事件,但語帶不善地說:「你快啲入嚟,快少少食,一陣食環嚟查,我哋就大鑊。」
其後視障人士與導盲犬雖然可以進入茶樓用膳,但就被安排到非常靠後的座位,而且更要面對茶樓其他食客的冷言冷語。事主憶述到:「啲阿婆阿伯嘅眼神就係好嫌棄,雖然人哋因視障睇唔到啲嘴臉,但你哋話『驚會食到啲狗毛』,人哋都有耳係聽到㗎!」
當視障人士經過剛才見義勇為的小朋友一家時,小朋友鼓起勇氣向視障人士說到:「唔使理佢哋,隻狗狗好可愛。」小朋友媽媽見年幼的兒子如此懂事亦深感安慰,摸了兒子的臉,並讚他「叻仔」。事主感慨到,媽媽的鼓勵對於小朋友而言非常重要:「因為俾個小朋友知道,就算大部份人覺得係錯嘅事,其實你先係啱㗎!」更指一家人十分有愛,亦相當佩服小朋友的勇氣。
網民大讚:小朋友好波!
投稿公開後,大批網民都大讚小朋友與媽媽:「小朋友真係好叻,大人都未出聲,但小朋友就立刻出聲,勇敢!」、「佢媽媽個牌係金色嘅」、「不論年齡身份同地位,正知正見正言好重要」、「同理心同正義感唔係人人都有!」
亦有部分網民批評茶樓的歧視行為,更呼籲「開名」:「呢個茶樓應該開名啦,咁有常識,搵平機會教下佢哋嘛」、「應該要投訴,告佢歧視」、「咩叫做食快少少呀?我而家做賊呀我有畀錢喎」、「其實政府都宣傳咗好多年㗎啦,點解仲有食肆咁無知」、「已經2022年喇,仲有咁嘅職員」。
拒絕導盲犬入餐廳屬觸法行為
根據食物環境衛生署資料,《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訂明,任何人士如拒絕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進入容許公眾人士進入的處所,或拒絕向他提供服務或設施,則可能被視為觸犯《殘疾歧視條例》。《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第10B條在規定任何人不得攜帶狗隻進入食物業處所的同時,明確訂明為完全或局部失明人士充當嚮導的狗隻則屬例外,故現時法例是容許導盲犬進入食肆範圍內(食物室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