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Yuen、CY|資料來源:香港政府官網
6類人士可獲豁免檢疫
今次規定屬於「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33類人士共分成6大類!包括供應香港正常運作或生活必需品人士、對政府事務運作屬必需的人,或對保障香港的人的安全或健康屬必要(醫務相關)等等。
另外還有以下3項:
- 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註冊的學校接受幼兒、幼稚園、小學或中學教育屬必要,或對提供該等教育屬必要;
- 經濟及商業活動相關(如執法者、會計師等)
- 鑑於有關個案的情況極其特殊及其他
33類人士可獲豁免檢疫
1.跨境貨車司機及必要的陪同人員
2.跨境巴士及穿梭巴士司機及必要的車務人員
3.往返本港與內地、澳門及台灣履行其職責的機組人員
4.履行與政府相關運作的政府人員
5.處理有關跨境運作的政府機構及承辦商人員
6.貨船船員
7.客船船員
8.漁船及收魚艇船員
9.由社會福利署署長委託向居住於內地的香港居民提供福利支援的機構的相關人員
10.必須在內地工作的建造業人員(包括各項政府工程、公營房屋工程及機場管理局工程)
11. 研究冠狀病毒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意見的學術專家或國際組織相關人員
12.居住於內地的上水屠房及食用牲囗進口商的職員
13.為家居檢疫供應手環及其他相關材料的公共機構及其夥伴機構的職員及相關人員
14.為香港供應個人防護裝備、其原料或生產設備的公共機構及其夥伴、機構、公司或組織相關人員
15.沙頭角內地範圍的香港居民類別人士
16.負責押運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往來澳門的保安公司職員
17.製造和供應香港正常運作或香港的人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的公司的人員
18.內地從事生產作業的香港企業的人員
19.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所僱用和授權的人員
20a.持「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下發出的有效商業登記證並在內地及澳門提供醫療及牙醫服務的香港企業的擁有人,及該企業所僱用和授權的最多一名人員;或上述(a)段所述的企業所僱用和授權的最多兩名人員
21.進行動物疾病及人畜共患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獸醫、獸醫學者及相關專家(政府指定的合作夥伴)
22.在內地提供專業服務的建造業人員
23.仲裁員、調解員或以當事人代表身分代表任何一方的合資格法律執業者
24.代表重大商業交易其中一方的合資格法律執業者
25.合資格企業或機構2最多可有兩名人員包括擁有人及/或全職僱員獲豁免
26.執業會計師、合夥人、董事或僱員,而該等人士有需要前往內地為在認可證券市場
27.香港港交所上市公司的董事或於聯交所提交申請上市的公司董事因公務往來內地及香港
28.在聯交所上市並已納入恒生指數、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或恒生綜合大型、中型或小型股指數的公司董事或行政人員
29.在內地進行物流、港口及或船務業務活動
30.兩名經營供港的農場/養殖場需往返台灣/內地人士
31.中三至中五級跨境學童
32.香港供應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服務的公司或組織相關人員
33.持有由民航處根據「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448C章)發出的航空營運人許可證的企業所指定的高級管理人員(最多兩名人員);及香港機場管理局的高級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