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到《廣州日報》上的《太多的來不及》一文,不得不分享給各位,如有電腦或智能手機的,可 Google 下查看全文。文中道出的道理其實很簡單,我們大多數人也知道,只不過做到的人卻很少。

全文用三個故事來描述來不及的事情,最後一個例子是一對結婚 40 年的老夫妻。因為結婚,婆婆亦放棄當初的留學計劃,為愛而留在另一邊的身邊。另一半因為婆婆的決定而心存愧疚,承諾會帶婆婆去環遊世界。然而在這個承諾兌換前,二人世界也開始變成孩子的世界,環遊世界也一拖再拖,婆婆聽到的只是老伴一次又一次地說等孩子大些或等經濟鬆動些再去。終於等到他們的孩子長大各自成家,可是老伴的事業正在黃金時期,又怎舍得放下一切呢?面對婆婆的抱怨,老伴將從前的等孩子長大些換成等退休後再去環遊世界。一場沒法兌現的承諾,就在婆婆中風時結束。換來的只是他看著婆婆的遺體,痛不欲生。

我們的一生,總會許下不同的諾言,一個又一個,還未來得及完成,有些諾言就無法完成。還是別等吧,活在今日就做好今日的事,未來的事就等時間來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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