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機上充電器自燃 空姐反應超迅速
日前,一名台灣網民在threads上指,自己在從上海飛回台灣的長榮航空航班上,突然聞到燒焦味。原來是有乘客在使用充電器時,該充電器過熱並冒煙,幸好機艙服務員及時處理,網民同時提醒大家不要在飛行中使用充電器,因為可能會因過熱而導致自燃。亦有網民解釋背後原理:「飛機客艙屬於增壓環境,在飛機起降過程中,客艙壓力是變化的,會從起飛前的1個大氣壓降到巡航時的約0.6個大氣壓,降落時再慢慢增加到1個大氣壓。如上文所述,鋰是非常不穩定的金屬,在這種環境下行動電源中的鋰電池會産生變化,此時如果使用行動電源,容易發熱、增加自燃的概率。若旁邊存在易燃物品,則後果不堪設想。」
台灣交通部民航局曾表示,由於行動電源內含鋰電池,存在瑕疵、不當使用或受到撞擊可能導致起火或冒煙等安全問題。因此,國際規範不允許將行動電源放置於託運行李中,因為機組人員無法及時應對。同時建議攜帶行動電源上機時,應確保購買有安全標誌的產品,按照說明書使用,使用完畢後及時拔掉充電器,避免敲打或撞擊,若發現異常情況應停止使用。旅客若在飛行中發現行動電源有問題,應立即通知機組人員,以便採取適當措施處理。
有航空公司禁止乘客用充電器
國泰航空
國泰航空表示,「可攜式充電器或外置充電器均允許在客艙內使用,但基於安全考慮,乘客嚴禁在任何時候使用座椅電源插座或 USB 連接埠為其充電」,同時「飛行途中可以透過座椅所設之電源為若干個人電子設備 (PED) 充電,但請注意於航機滑行、起飛和降落期間,均禁止使用。」
香港航空
香港航空在官網中有標示,指「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及應關閉充電寶開關」,下次搭乘香港航空的乘客要注意了!
編輯亦就相關問題去信HK Express及大灣區航空,但截稿前未有回覆。
各航空公司之充電器限制
除了不能托運且必須攜帶在手提行李上飛機的規定外,行動電源的攜帶還受到數量、規格和電池大小等方面的限制。以下整理了一些常見航空公司對行動電源的規定限制。
100Wh 以下 | 100Wh – 160Wh | 160Wh 以上 | |
中華航空 | 20 個 | 2 個,需經同意 | 禁止托運、手提 |
長榮航空 | 20 個 | 2 個,需經同意 | 禁止托運、手提 |
星宇航空 | 20 個 | 2 個,需經同意 | 禁止托運、手提 |
國泰航空 | 20 個 | 2 個,需經同意 | 禁止托運、手提 |
阿聯酋航空 | 20 個 | — | 禁止托運、手提 |
新加坡航空 | 20 個 | 2 個,需經同意 | 禁止托運、手提 |
虎航 | 20 個 | 2 個,需經同意 | 禁止托運、手提 |
酷航 | 20 個 | 2 個,需經同意 | 禁止托運、手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