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IP|圖片來源:Airbnb官網圖片、Airbnb官網截圖、TVB《十月初五的月光》截圖、TVB《怒火街頭》截圖、ViuTV《大叔的愛》截圖
事主於去年透過網路訂房平台Airbnb入住一間位於台中的公寓,在退房之後於評論區留言:「環境很漂亮,看起來是很有品味的房東,但睡眠的房間有很大改善空間。」
然而這留言惹怒了房東,她不滿公寓遭到批評,更在評價下方回應事主是個不知好歹的惡房客,更大鬧事主:「讓你停車到第二天下午3、4點才來取車,又要讓你睡到中午起床」、「窮鬼沒出息」、「誰遇到你誰倒楣」、「永遠悼念你」!
同時房東撥打他訂房時留下的電話,更表示要對事主「起底」,揚言要搞他等言語威脅,令事主忍不住提告,求要賠償50萬台幣(約14萬港元)!事主向法官表示,因為房東的無理行為,令他蒙受心理壓力,時常全身疼痛、身體僵硬,更因此患有睡眠障礙,而需要長期到醫院覆診。
而經台南地院審理後,法官指房東在網路平台上的留言,顯然已侵害租客的名譽,同時揚言「要找到租客的住址搞他」的行為極為不智。但因為事主未能提出任何精神科診斷,因此判處房東需賠償租客精神慰撫金1.5萬台幣(約4,000港元)。
事後房東雖已接受應有懲罰,但她似乎沒有吸取今次教訓,在她房源下方的評論依然故我,十分辛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