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屋內公家喉漏水未維修 管業處竟趁無人在家爆門入屋
林先生一家四口於2020年搬入藍田一個居屋屋苑,他指2022年8月收到管業處通知,指其家中有漏水情況,且涉及到公家喉漏水問題。到11月他再收到律師信,指管業處有權爆門入屋維修,而到了2023年6月,就被管業處在家中無人下爆門而入。「賊仔爆你門我無得講,但點解管業處會爆你門呢,我覺得好出奇,做咗幾十年人無聽過」,做裝修工程的林先生指,自己一直以來都不知屋內那來的漏水問題,自從第一次收到管業處通知後,食環署和滲水辦已上來2次進行試水,但都指找不到源頭,甚至稱「咩事都無」。
後來再收到律師信時,林先生稱聯絡過管業處,指自己年尾繁忙,希望過完年再維修,但對方無人回覆。到後來2023年3月交管理費時,他找來姓胡的主任溝通,想夾時間配合工程,但對方竟指「你拆晒個廚房我咪同你跟進」。林先生聽後感到無理,因而無再理會。
「唔理唔理,到最後畀人爆埋對門」。到2023年6月,林先生中午12時回家,發現一行幾乎10人在他門前聚集,一位姓勞的經理帶同一隊人馬爆門入屋,更鑿爛廚房幅牆。當時林先生即拍片理論,指「呢個所謂嘅管業處主任、經理,我唔知佢係唔係,就爆我隻門」、「管理處仲衰過黑社會」,對方見林生舉機拍攝,即指「你嚇鬼呀」、「我真係好驚呀,驚到手都震晒、口都震晒啊,你而家阻我執行職務,我一定告你告到底」。而據林先生所講,當時既無通知,又無警察在場,感到非常憤怒,亦非常唔合理。
管業處回應竟出現另一版本:佢最後都係唔合作
不過當節目組聯絡管業處時,對方就出現了另一個說法,指已經多次聯絡林先生,「12月我哋畀信佢,佢話新年後處理,咁我哋咪等,等到3月都過晒新年啦,再聯絡佢又話唔得閒,最後都係唔合作」。勞經理解釋,林先生屋內漏水的渠屬公家渠(即糞渠),當時他漏水到樓下單位,而滲漏的液體中亦驗出有排泄物,對住戶安危有好大影響,加上正值疫情時候,管業處一直向他表示要維修,公契亦寫明住戶要合作打開其位置供管業處維修,但依然溝通無果。
另外,他又提供2張照片,證明自己跟足手令做事,當天爆門時有2位警員在場,警方亦有向林先生解釋管業處爆門是合法行為。而林先生聽到管業處解釋後,表示「好模棱兩可」,認為「大家唔清楚咩漏,我都唔知係糞渠,無同我講過整D咩,真係唔知有無警方」。
陸大狀:證明有逼切性我情況下,爆門處理是合法
而陸偉雄大律師亦指,管業處向法庭申請手令並不容易拎到,管業處一定要證明到多次聯絡戶主,而對方一定係冥頑不靈,而糞渠正正影響全部人健康,當時還要是疫情期間,所以有一定的逼切性要爆門入屋處理。而爆門時,必需要有警方在場監管,不論事後警方有沒有離開,但開門一刻一定要有警員在場。而陸大狀亦強調,「人哋有呢個通知,戶主係應該要即時行動,唔理就係你自己理虧」。
網民:扮哂無知扮晒係受害者
網民看到訪問後,紛紛大讚管業處做得好,指「管理處做得好非常合理,第一時間處理就避免到呢啲問題,每個單位滲漏影響到人嘅時候即刻處理大家開心」、「陸大狀的解釋非常清楚,感謝東張報道無理業主的捉蟲故事」、「林生! 扮晒無知、扮晒係受害者! 以為自己無錯,實情係份人自私! 公道自在人!」、「呢條友都係做工程,好明顯知道公家喉出事,滲水辦不嬲都只係試室內私家喉同你倒完色水就算,如果係上兩三層公家喉爆一定試唔到,拖咗大半年都無反應擺明唔想比人入屋做野,有法庭手令有警察,唔好拗啦呀林生,熟行情嘅人一眼就知你玩嘢,迫到人咁串揸正嚟做」、「香港房屋水喉日久失修自然會漏水,困擾很多家庭苦主,這次法庭批准進屋維修非常正確。」、「點會有管理公司肯做咁多嘢又要爆屋呀,緊係你唔合作唔肯開門啦,仲要走出嚟X,自私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