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時都會見到有關劣質遊客大鬧酒店的新聞,9月初日本厚生勞動省就這些情況修訂旅館業法,在面對遊客的不合理要求及態度惡劣的情況下,酒店及旅館可以拒絕唔做旅客生意,該旅館業法修正案上周三(13/12)正式生效。
6大惡劣行為 隨時被酒店趕走
據日本傳媒報道,日本旅館及酒店受到旅館業法規管,原則上不能拒絕旅客投宿,有關法例於今年6月修訂,目的是保障酒店從業員免受客人惡劣行為滋擾,以及減輕職員因拒絕旅客而產生的心理壓力,認為製造舒服的環境有助推動旅遊發展。修法指引寫到只要顧客做出下列過份行為,酒店旅館即可拒絕他們繼續入住。
1.使用電話或電郵,長時間責備酒店旅館職員責備,或向他們提出不當要求
2.要求酒店空出周圍房間,同時不讓其他旅客入住
3.不斷向酒店旅館職員索取不當優惠以及升級服務
4.要求酒店旅館職員提供比其他客人更好的服務款待
5.要求酒店旅館職員做不恰當的社交行為,例如下跪道歉
6.在醉酒狀態下入住
香港人最容易中招? 網民:香港人最鍾意就係投訴!
相關消息一出引起不少網民討論,有人認為香港人好容易中招:「 香港人最鍾意就係投訴」、「劍指中國大媽+香港自大X+港女」、「要求升級係大媽及港女第一要求喎」、「咁香港人去日本……」、「係日本有冇得叫經理出嚟」、「挑剔的港人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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