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Yuen|資料來源:台灣《蘋果》、台灣TVBS
新加坡情侶棄嬰後續|台方正式發通緝令 新加坡以這個原因拒絕引渡
「廚餘桶嬰屍案」殺嬰事發經過
事件發生於26日早上,事件至今仍然轟動台灣及新加坡兩方。當日8時多,新北市新店區一名環保工作人員當時在整理廚餘桶,不經意發現一個黑色膠袋,因為沒有人會把膠袋放入廚餘桶,隨即用刀把膠袋割開,驚見裡面藏有一條新生女嬰屍體,隨即報警求助。
經過警方追查,發現黑色膠袋來自一間位於西門町附近的燒味店,再查看燒味店的CCTV,發現了一名怪異的金髮年輕男子,在凌晨4時多拿著黑膠袋,圍著台北市昆明街、武昌街一帶走,最後偷偷掉進燒味店的廚餘桶。
另外,台灣警方找出不同證據,顯示兩人與「廚餘桶嬰屍案」有關連。警方在2人入住的客房搜證,分別在浴缸採集了血跡反應、毛髮,與女嬰DNA進行比對,結果相符。加上女嬰屍體仍連結著臍帶,能借此判斷為足月出生。而且最可怕是法醫有證據顯示,女嬰是曾經活著,發現女嬰肺泡曾經通過氣體,並呈擴張狀態,也即是曾呼吸,估計女嬰是非自然死亡。
警方更到飯店監視CCTV,發現女方曾挺著肚子逛超市,而飯店職員口述見到女方入住時是大肚,不過在退房當日,26日卻發現肚子不見了,好像變魔術一樣。警方懷疑女方在客房裡產女,然後由男方把女嬰焗死,再放入黑膠袋裡棄置。
「廚餘桶嬰屍案」後毫無悔意 疑女事主再度懷孕?
兩人回國,大約一年半後,男方在Ig公開已成功向女方求婚,而女方疑似再度懷孕。
雙方父母表示兒女清白
雙方父母疑似不知情,男方父親表示,男方回台後便已搬走,選擇與女方搬出外同居,亦對訂婚消息不知情。不過男方父母也說,相信兒子,若遭冤枉不排除提告。
而女方父親表示,女兒從來沒有懷孕,他不會眼睛差到連大肚與否也分辨不出,堅稱相片只是肥胖,而不是懷孕。但他也坦誠提及女兒曾經墮胎,經手人卻不是今次的男生。他說如果女兒是「廚餘桶嬰屍案」的兇手,「她就要自己承擔」。
台方全力通緝「廚餘桶嬰屍案」嫌疑人 新加坡拒絕交人
如果新加坡情侶證實有罪,根據台灣法律,男方將涉犯台灣「刑法」271條的殺人罪,最高可被判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女方則犯了274條「生母殺嬰罪」,最高為5年有期徒刑,最低可處半年或以上。
兩方沒有引渡協議
台灣與新加坡並沒有引渡協議,過往都是私下進行合作,若果新加坡拒絕引渡,便束手無策。
男方堅稱冇殺嬰棄屍
至於男方亦有接受新加坡採訪,申冤說女方從來都沒有懷孕,事發時間也沒有離開飯店,也沒掉過東西,對台灣的報道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