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過身留遺產2,000萬予姐弟二人 人夫老婆竟開口要分一份
事主稱結婚5年,育有1子1女,在內地與太太結婚,太太剛取得香港身份證。近日事主遺產的媽媽過身,在收到律師樓通知,赫然發現媽媽竟有2,000萬遺產,他是遺產執行人。在單親家庭成長的他,與媽媽、姐姐感情要好,媽媽經常教導姐弟二人,不要為錢傷感情,親情第一,三人已有共識,媽媽的遺產會姐弟二人平分,不過沒有正式立下遺囑。
媳婦見錢開眼硬要分一份 人夫拒絕即發爛:離婚我都分到你錢
當妻子得悉事主媽媽遺下2,000萬時,竟要求分一份,事主認為錢是媽媽留下來的,與妻子沒有任何關係,一口拒絕;妻子又稱,一對子女未來的供書教學開支及欲一家四口買樓搬離公屋,「樣樣都要錢,點解唔拎多啲錢」,更出言要脅拒絕的話,她會離婚。事主表示,妻子掌管財政大權,有可能欲藉此取得逾6成的遺產,豪言離婚她也會分到1,000萬,令事主頓覺氣憤。
婚前看不清妻子真面目感後悔:點解要咁對我?
事主回想,婚前妻子並不著重物質,拍拖時亦不介意偶爾負責食飯結帳,對家人孝順;二人談婚論嫁時,女家要求禮金128,000元,事主一口答應,婚後他知道妻子娘家鄉下無屋住,事主與家人為女家支付首期。事主又稱,雖然從事飲食業的他,收入不足以支付一家四口的生活費,但婚後一直只留每月1,500元,作為自己日常必要開支,在公司包伙食的情況下,盡力省錢養家,放工回家包辦家務,事事以家庭為先,「自問我同家人對佢唔差,我媽媽也當佢係自己個女咁照顧,真係唔明點解要咁對我哋。」
人夫拒當「提款機」 放棄遺產暫由姐姐保管
事主因遺產一事頓時看清妻子的真面目,在經過幾天考慮後,他毅然決定暫時放棄遺產,出於對姐姐的信任,自己一份由姐姐保管,唯有用此辦法才可以擺脫被當作「提款機,唔想將媽媽嘅錢再益佢」;妻子得悉後要求離婚,現正辦理手續,又向一對子女稱爸爸不要他們,數事主的不是,令事主大感委屈。
網民:中港婚姻一向唔睇好
帖子一出,旋即引起網民一面倒非議事主妻子,「佢愛錢多過愛你」,「樓主太太好進取」、「同內地女人結婚,有可能出事,當然亦有好多好的大陸女人嫁到香港,不過閣下無咁好彩」。根據現行法例,假如事主的媽媽並無立遺囑,其遺產將在扣除法律訂明的費用後,會由作為子女的事主和姐姐分得,而事主的妻子及子女都不會從中獲得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