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夫婦結婚,學歷、人生經歷二人有不同是常有之事。尊重對方的不同,亦是雙方都該做的事。日前台灣就有1名國立政治大學畢業的陳姓男士與太太結婚後經常爭吵,多次向太太動粗,更屢次貶抑妻子無讀大學。妻子最終不忍並提出離婚及要求賠償,不過陳男就不滿判決,因而上訴到台灣高院,可是高院仍然駁回上訴。

撰文:YLF|編輯:JA|圖片來源:TVB《香港愛情故事》截圖

丈夫自恃大學畢業 屢批妻子學歷低無讀大學

法院判決指出,夫妻2人於1973年結婚,婚後於台北市共同經營公司,並育有兩位女兒,而兩位女兒亦已經成家。兩夫妻關係是近年開始產生變化的,丈夫自恃大學畢業,就常以文字、言語指責、貶抑妻子,嘲笑她並無就讀大學,而法官更在陳男曾寫給妻子的其中一紙條中發現寫著「即使你比他人強,也是因為我調教出來的。」而之後陳男亦多次在信中說到因有自己在外擋風遮雨,妻子才有的好生活。

示意圖。(圖片來源:《香港愛情故事》)
示意圖。(圖片來源:TVB《香港愛情故事》截圖)

女兒庭上指出父親對母親暴力相向

法院審理時案件時亦有找女兒上庭作證,女兒庭上就表示父親在母親旁邊是控制不了自己的行為和說話,而且強烈表示一定要說出父親有虐待母親,兩人一定不可以再在一起。而女兒亦記得有一次回台探母親時,發現媽媽的臉上有瘀青,才知道原來父親一直對母親暴力相向。

女兒庭上直指父親虐待母親。(圖片來源:《香港愛情故事》)
女兒庭上直指父親虐待母親。(圖片來源:TVB《香港愛情故事》截圖)

男方:「我經過的機場比妳搭過的公車還多」

此外,陳男在分居期間更將2人多年努力累積共有的財產都認為是個人貢獻,據為己有,還不斷強調自身學歷,並諷刺對方「我經過的機場比妳搭過的公車還多」。

陳男把財產據為己有。(圖片來源:《香港愛情故事》)
陳男把財產據為己有。(圖片來源:TVB《香港愛情故事》截圖)

結局大快人心!丈夫需賠償80萬元台幣

高院根據各種人證及證據,最終決定判准離婚,更判丈夫需賠償80萬元台幣。不過丈夫陳男就不太滿意判決提出上訴,可是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再審無由,駁回再審。法官這一判令不少網民大快人心,亦紛紛痛批陳男「學歷不等於人品」、「自卑的人才會鄙視另一半」。

最終仍然判決可以即時離婚。(圖片來源:《香港愛情故事》)
最終仍然判決可以即時離婚。(圖片來源:TVB《香港愛情故事》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