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入住尖沙咀酒店被索賠償
最近一位港男在在Facebook群組「Staycation HK Hotel – 留港宅度假 本地酒店住宿優惠」分享入住經歷,指日前於尖沙咀某酒店停留兩日,於退房後5小時,突然獲酒店職員電話通知,因入住期間毀壞房間燈罩須作出賠償,惟事主表示自己與同行友人「掂都無掂過床頭燈個燈罩,走果時成間房係完好無缺」。
酒店經理疑反口覆舌 賠償金額隨意改
事主向酒店職員堅稱離開房間時房內設施一切正常,酒店經理僅重複稱「我地依家發現房間有嘢爛左都要收返費」,又話「你嗰$1,000按金就退唔返比你㗎喇」。事主質疑賠償金額過高,酒店經理迅速改口風,表示「無價單係手,你預可以一半左右(約$500)喇!」,至晚上再將賠償金額提高至$800,又稱如不作賠償則須扣起$1,000按金,期間三次改動讓事主無所適從。
酒店一張相片當證據 疑無道理都照索賠錢
期間酒店經理向事主展示損毀燈罩及一張房間照片作為證據,惟事主認為該照片「只影到爛燈罩,影唔到個大環境」,質疑該相片可信性,酒店經理表示理解後,僅再度重複「明白嘅,(不過)你都係要賠依$800」。
酒店經理串嘴兇「咁報警啦咁」 事主無奈支付賠償
事主又認為事件存疑,希望有第三方人士作伴,酒店經理則冷淡回覆「咁你畀完再搵」想儘早了事,又質疑事主「咁你依家係咪唔想賠」,並以「咁報警啦咁」威逼,事主當時自覺「肉隨砧板上」,在短暫衡量認為支付$800賠償較扣起$1,000按金划算,最終無奈支付賠償。
住酒店要睇信譽 事主:要學識保障自己
事主稱「 唔排除係執房整爛唔認數,變咗入我數呢個可能性」,又認為酒店應該有責任了解事件,而不應該將責任推卸至住客身上,惟事主已經支付賠償,無意再追究。
他在貼文呼籲香港人,住酒店一定要留意酒店信譽,在入住時要檢查清楚、拍片影相作證,在退房前亦應該「開住新聞台(時間證明)拍多次片」作證,萬一被酒店冤枉都可以成為證據。
網民:酒店屈客都有?!
事主的帖文引來大批喜愛staycation的網民留言,網民們紛紛表示事件十分離譜,更指酒店屈客的行為極不可取!亦有不少網民分享入住經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