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令|港府今日宣布明(3月1日)起解除口罩令,無論是室內、戶外,及公共交通工具亦無須戴口罩。Gotrip為你持續更新口罩令解除及取消日子。
口罩令2023|香港宣布解除口罩令 3月1日起全面實施(2月28日更新)
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宣布「口罩令」3 月 1 日(周三)起全面撤銷,包括室內和室外,以至在公共交通工具亦毋須戴口罩。
但高危場所負責人有權呼籲戴上口罩,例如到醫院、安老院舍等高風險場所探訪須戴口罩,亦強烈建議院舍負責人提出相關要求。
口罩令香港|公共場所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布的《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香港口罩令規定在以下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
- 餐廳、茶餐廳和酒樓
- 街市、商場和超市
- 電影院、劇院和演唱會場所
- 游泳池、健身房和運動場地
- 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巴士、地鐵、渡輪等
口罩令香港|豁免佩戴口罩情況
香港口罩令適用於所有公共場所,但有以下情況的人士可以豁免佩戴口罩:
- 進食或飲水
- 進行劇烈運動
口罩令香港|最高懲罰是甚麼?
政府經已就違反相關規例的規定提高罰則,以達致所需的阻嚇力。有關的法例修訂於2020年12月11日生效。任何人違反佩戴口罩的法例規定即屬犯罪:
- 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 元)
- 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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