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昨(26/8)起實施新的「離線權」法例(right to disconnect),容許在大部分情況下,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內不需回覆工作相關的通訊,包括僱主的電郵和電話。這項新措施適用於擁有15人或以上員工的企業,而小於此規模的公司,則有一年時間來適應這項新規定。
離線權|法例背景與國際比較
根據調查,澳洲人去年平均無薪加班達281小時,相當於約1,300億澳元的經濟價值。目前類近法例在全球20個國家實施,大多數位於歐洲和拉丁美洲地區,面法國於2017年率先引入。
外媒報道,如果是從事緊急服務業或無固定上班時間的工作,僱主仍然可以在非工作時間聯絡員工,員工要有合理理由才可以拒絕回應。員工給出的理由是否「合理」,則要由澳洲平等工作委員會(FWC)來裁決, FWC會考慮職員的職位、具體個人情況以及聯絡發起原因進行判斷。
如果依然違反條例,員工最高罰款1.9萬澳元(約10萬港元),公司罰款最高9.4萬澳元(約50萬港元)。
離線權|員工與僱主的看法
澳洲工會對這項法例表示歡迎,形容為打工仔提供了一種恢復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方法。然而,代表僱主利益的澳洲工業集團(Australian Industry Group)則表示,該法律的適用範圍含糊不清,工作彈性也會因此降低,進一步影響經濟。該集團在上周表示,法案過於倉促,在引入時作極少咨詢,也沒給僱主多少準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