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暑假期間,一對台灣夫婦一家四口來到香港旅行,離境時於香港機場的韓式餐廳購買了2份飯卷。當他們入境台灣時,發現了飯卷內含有禁品, 當場被罰款新台幣20萬元(折合約港幣5萬1千元)。事後夫婦向官方提出上訴,但上訴遭到駁回。
遊客於香港機場購買1款飯卷入境台灣 發現內含禁品被罰20萬元
去年7月16日下午,一家人由香港機場等待登機返回台灣時,小女兒突然感到肚子餓。於是事主在機場的一間韓式餐廳購買了2份飯卷,其中一份給小女兒吃,另一份則帶回台灣讓女婿享用。當他們回到台灣時,海關發現了飯卷內的豬肉火腿,當場罰款20萬新台幣(折合約港幣5萬1千元)。
台灣禁豬肉防止有非洲豬瘟
為了防止非洲豬瘟,台灣政府採取了嚴格的防疫措施。事主稱在購買前有仔細查看成分,看到只有紫菜及新鮮蔬菜才購買。但他們入境台灣時,被防疫犬聞到了肉味,發現飯卷內含有不易察覺的淡紅色小肉片。
事主上訴不果 法務部:可分期付款
事主上訴被駁回,但願意辦理分期繳納罰款,每月支付1萬元新台幣(折合約港幣2,500元)。新北分署考慮到事主已經退休,收入有限,同意按照她的意願辦理分期繳納。
圖片來源:unspash@Filippo Faruffi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