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為陳玉娥、蔣麗芸等人已經把無知及無恥發揮得淋漓盡致, 豈料一山還有一山高。有人會話個別言論,應一笑置之,然而最難令人相信是台下響應大叫「係」的人。
(圖文授權:愛染)
Facts:被迫害的歷史真相
二次大戰有 600 萬猶太人死亡,單是奧斯威辛集中營已有 110 萬人死亡,當中九成是猶太人。想像一下, 此數字等於八成半的香港人都死了,他們並非死於戰爭, 而是死於由手執政權政府策劃的屠殺行動, 被殺的人往往不知自己將被處決。導覽說,奧斯威辛集中營幾年之間, 估計只有 800 多人嘗試逃脫,已知的只有 300 多人成功。其他百多萬人, 大部分受害人被送往毒氣室,小部分被強迫勞動及進行人體實驗。有兒童及婦女被當作白老鼠, 進行例如把雙胞胎縫在一起等變態人體實驗。
受迫害者的真實故事
到集中營當日約零下十度, 雙腿早已凍僵,但導覽說,當時的受害人只穿一件薄衣,在零下四十度的戶外不斷工作。仔細看死亡牆上的受害人照片(早期進營的受害人尚會進行登記、 拍照、 記錄進營及死亡時間), 大多捱不到兩三個月。受害人化成灰燼, 然而髮氈、鞋、物品猶在,看了只覺難言、實太難以想像背後有多少分離的故事,痛苦。
關於集中營的 3 個問題
前往集中營之前, 看了相關電影,文學、Wikipedia 、YouTube 當年的民宣演講等等,響起很多問號及反思:
01 | 為甚麼納粹要選擇此方式屠殺猶太人?
02 | 為甚麼猶太人有如待宰羔羊, 甚至連較有組織的反抗行動都看不到?
03 | 當時的德國民眾究竟對屠殺計劃是否支持?
為甚麼納粹要選擇此方式屠殺猶太人?
對於第一個問題,為甚麼納粹要大費周章地建立集中營, 不索性扔幾個炸彈? 或者派軍隊掃射, 毒殺猶太人?
所有問題均指向一個答案: 這是一個可以持續地屠殺最多猶太人的方法。
只有一條最高指導原則: 要殺最多的猶太人。
以上系統是可以最不動聲色、惹來最低反抗、可持續地清洗最多的猶太人的系統, 甚至連屍體瘟疫等問題都處理好,就這條指導原則來說,可以說沒有更冷靜、更完美的計劃。如果說理性的廣義是根據一致原則, 運用推理能力,得出合理結論, 這可以說是一個運用最高理性的殺人計劃,一個沒有道德價值支撐原則的殺人計劃。
相比在其他負面文化遺產看過的血腥畫面、殘暴折磨及虐待的烙印,奧斯威辛更多的有沉重及難以置信數字,上網查看,很多人說去過奧斯威辛以後的感覺是無言,或者每人都應該去看一看。
為甚麼猶太人有如待宰羔羊, 甚至連較有組織的反抗行動都看不到?
至於第二個問題,去過以後, 亦有一個較明確的答案: 納粹的「最終解決方案」, 是相當精心高明、有秩序的騙局, 受害猶太人對自己的下場毫不知情,根本冇誘因/難以組織大規模反抗行動。 納粹的欺騙手段包括聲稱集中營是再安置方案(resettlement ) ,導覽說, 有些猶太人甚至要付錢購買前往集中營的車票, 集中營門口尚可見以德文寫的標語「勞動帶來自由」 , 可見納粹德軍目的只有一個:完美地、 有系統得似現代物流系統般送受害人進入毒氣室, 清理屍體。
荒謬至此, 但為甚麼沒有人阻止?
當時的德國民眾究竟對屠殺計劃是否支持?
有歷史學家認為當時的德國人根本對屠殺計劃並不知情( 眾說紛紜)。
不過整個屠殺之所以能夠成事,與其說是由於領導者那極端邪惡目,我想更多是由於當時德國民眾的無知及不思考,面對邪惡,有人推波助瀾,有人視若無睹:這正是Hannah Arendt 提出的平庸的邪惡「 Banality of Evil 」的概念:因社會大眾的不思考、不判斷而盲從權威或制度所犯下之邪惡,最後把集體推向瘋狂。
不是很像現在的香港嗎?
且不談831、、不談佔中等政治議題, 只是簡單的「警察不應打手無寸鐵市民」、「知法犯法者罪加一等」如此直觀之是非黑白, 亦有人不同意。
你絕對可以不同意量刑理據而上訴, 但絕不可以「先撩者賤」、「平日受氣」等理據合理化濫用私刑行為。
最後, 納粹大屠殺牽涉種族、死亡、戰爭等極嚴肅議題。在走進毒氣室、焚化場和Death Block 11之 前, 有個告示牌,內容大意是: 「你將進入一個有無數人被折磨及殺害的地方,請保持嚴肅及安靜, 以示對死者尊重。」
無關身分,而是對死者及歷史的尊重。
一句總結:「若要人不知,唔好太低B。」
(編按:由於事情受到廣泛報道及市民關注,德國駐港總領事館於今晨作出回應。聲明中指:
「有關的大屠殺比喻顯示講者嚴重缺乏對史實的認知。德國的猶太人民在納粹專政期間被政權及其機關迫害,有數百萬人喪生。故此,將猶太大屠殺的受害者與因濫用權力被定罪的警務人員作比較完全不恰當。」
聲明一出即引起網民熱烈討論,均指該名警務人員的言論令香港蒙羞,要求警方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