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機票預訂丨1. 「靈活套票」不靈活? 條款細則要先了解
消委會報告指出,有消費者因為自身原因擔心購買機票後需要改期,無法如期出發,故特意購買「靈活套票」以享有免費更改航班的服務,但當該乘客向航空公司申請更改航班時,乘客仍須支付920元機票差價、稅項等費用,由於乘客覺得航空公司所提供的資料有誤導之嫌,故向消委會作投訴。
經消委會了解後,航空公司的「3 次免費更改航班」只限於豁免改期費,網上資訊亦有列明最終費用將包括潛在機票差價及稅項等項目。投訴人除了更改出發日期外,亦更改座位,其後航空公司告知投訴人因有其他乘客取消機票,有空位可以為其安排以較低價錢(每位$430)更改出發日期,不過認為投訴人仍須繳付差價,故拒絕退款。航空公司同時提醒乘客須要先了解清楚服務的條款及細則,當中包括更改日期、航班、取消行程、退票、機票差價及稅項等相關費用。
消委會亦提醒消費者應注意傳統航空公司和廉航之分別,若有更改行程的可能,亦應特別留意航空公司的相關政策後再購買機票;至於航空公司方面,消委會亦建議要清晰標示各種機票類型的服務和有關細節條款。
消委會機票預訂丨2. 航班被航空公司無故取消
消委會亦收到航班無故被取消的個案。投訴人向一間航空公司購入一張由香港經溫哥華再飛往多倫多的機票,其後航班被無故取消,並擅自為投訴人更改至23小時後的另一航班,以致行程延誤,包括未能如期覆診。投訴人向航空公司了解後,未獲任何合理回覆,要求航空公司賠償一晚住宿費用和免費升級至商務客位。
但航空公司拒絕有關要求,並游說投訴人在機場逗留23小時並搭乘另一航班,或繳付5,000元以保留原定航班。投訴人翻查航空公司條款後得知,如航班延遲9小時或以上,乘客理應可獲1,000加幣作賠償。經消委會介入後,公司最終願意作出補償,而投訴人亦接受安排。
消委會機票預訂丨3. 航班被取消等足3個月仍未安排獲退款
另外有投訴人透過旅行代理商購買了5張香港至比利時的來回機票,但出發前5天卻接獲代理商通知原定航班被取消,新航班將比原定航班遲 5 日出發,同時要求投訴人須於24小時內確認相關更改,投訴人不接受相關安排,要求代理商為其更改至另一班同日出發的航班,但不果。
代理商於是建議直接退款,投訴人只能按時取消機票,等待安排退款,但旅行代理商一直以航空公司拒絕退款為由而拖延退款,3個多月仍未取得共33,665元的退款。同時,由於當時代理商並未告知投訴人航班取消的原因,致其未能向旅遊保險公司申請賠償。投訴人亦曾嘗試直接聯絡航空公司查詢,惟公司解釋由於投訴人經旅行代理商購票,所以拒絕作進一步回覆,因旅行代理商與航空公司互相推搪,故向消委會求助。
因個案涉及旅行代理商,故消委會將個案轉介至旅遊業監管局跟進,航空公司最後把款項退給代理商,旅行代理商亦隨即將退款退回予投訴人。
消委會:6大條款/細節應細閱,避免理解出現落差
消委會提醒,近年傳統航空公司亦不時推出各類型機票,所含服務不一,例如預選座位需額外收費、不同票價包括不同重量的託運行李等。
- 不同票價可能包括不同重量的託運行李。
- 消費者購票時應細閱機票詳情,以避免理解上的落差。
- 透過旅行代理商或預訂平台購買的機票,其更改或退款事宜需透過相關代理商或平台辦理。
- 所有香港的持牌旅行代理商均受旅監局(旅遊業監管局)規管。
- 消費者可於旅監局網頁查詢持牌旅行代理商名單。
- 如遇消費糾紛,可與旅監局聯繫尋求協助。